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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二手车周转指标窗口申请

tamoadmin 2024-05-27 人已围观

简介1.北京市公布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2.现在要买二手车怎么获得指标在天津3.二手小客车交易条例4.怎么申请或更新购车指标太平洋汽车网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在汽车数量调控政策下,本市登记备案的二手车流通企业收购二手小车、办理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时所使用的指标。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已投票0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播报编辑锁定讨论上传视频特型编辑北

1.北京市公布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

2.现在要买二手车怎么获得指标在天津

3.二手小客车交易条例

4.怎么申请或更新购车指标

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二手车周转指标窗口申请

太平洋汽车网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在汽车数量调控政策下,本市登记备案的二手车流通企业收购二手小车、办理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时所使用的指标。

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已投票0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播报编辑锁定讨论上传视频特型编辑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2月2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1-2中文名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颁布时间2022年2月21日实施时间2022年4月1日发布单位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视频查看全部目录1文件内容2修订信息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内容编辑播报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本市二手小客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经营、依法纳税,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有关规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在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下,本市登记备案的二手车流通企业收购二手小客车、办理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时所使用的指标。

第三条周转指标不限制总量、实行无偿配置。

第四条市交通、商务、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周转指标管理工作。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周转指标的配置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周转指标的二手车流通企业在本市的备案信息。

交通、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周转指标的申请和配置第五条二手车流通企业同时使用的周转指标数量不得超过其在本市合法登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内租用的停车位数量或者企业停车位数量。

交易市场以外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申请周转指标,应当具有道路停车位以外的固定停车位,且数量不得低于20个。

二手车流通企业在交易市场内租用的停车位数量、企业停车位数量分别由交易市场、本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核定并出具证明文件。

第六条交易市场、行业协会受指标管理机构和二手车流通企业委托,可以为二手车流通企业的周转指标申请工作提供服务。

交易市场内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申请周转指标可以委托交易市场管理单位办理。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北京市公布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

 一、购车指标申请及审核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二)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四)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本市户籍人员。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二、指标取得和使用 (一)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二)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三)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四)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五)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六)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现在要买二手车怎么获得指标在天津

易车讯 2021年1月1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布了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详细内容如下: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阶梯中签率说明

四、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五、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六、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三)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四)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费。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六)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7)外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八)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个体工商户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没有手机号的用申请编码代替。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姓名”、“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填报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

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审核通过的申请编码于指标配置当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指标配置。

(四)如何取消申请?

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取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

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五)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信息填报有误、申请信息发生变化或退出申请后想再次申请的,需要重新申请。

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进行重新申请。

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注: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报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可在申报期间内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

(六)在窗口办理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登记需携带哪些材料?

个人在窗口办理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之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注1:由他人代办时,在提供以上本人证件、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2:上述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七)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申请,可于当年的4月9日9:00起,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查看审核结果;

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申请,可于当年的11月9日9:00起,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查看审核结果。

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八)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4月9日至4月23日复核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5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

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11月9日至11月23日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12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

申请人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申请表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

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报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须在下一个申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的“复核流程说明”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注1:申请人提出复核申请但复核不通过的,不可再次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

注2: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核,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

注3:申请人如果填报信息有误,不可在复核期间修改申请信息;可在下一个申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

(九)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或轮候配置结果?如何查询?

5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新能源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配置结果;

6月26日和12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普通指标摇号,配置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配置结果。

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摇号结果。审核通过但未取得配置指标的个人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

指标配置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公布。

(十)如何查询个人申请的有效期?

个人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申请表页面上可见关于有效期的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

申请有效期截止时,系统自动将申请再次送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将自动更新。

(十一)如何打印《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或轮候取得配置指标的个人,系统自动发放《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申请人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确认通知书上记载有具体的截止日期。指标所有人应当在12个月的有效期内,到税务、市场监管、车辆管理部门完成车辆购置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办理、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上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三、阶梯中签率说明

(一)阶梯中签率说明

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计算阶梯数,按照阶梯数设置阶梯中签率。阶梯中签率适用于个人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摇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人已经累计计算的阶梯数不变。即:累计参加摇号6次(含)以内未中签的,阶梯数为1;每多参加摇号6次,增加1个阶梯数,以此类推。

2021年1月1日起,在以往累计计算的阶梯数不变的基础上,个人每多参加摇号2次,增加1个阶梯数,以此类推。

具有有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C5)的申请人,额外增加1个阶梯数。

个人普通指标中签后失效,再次提交配置指标申请的,取得新的申请编码,摇号次数从0开始重新累计,阶梯数根据重新累计的摇号次数重新计算。

根据上述阶梯数计算规则,阶梯数为1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阶梯数为2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阶梯数为3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阶梯数为4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4倍……以此类推。申请人累计计算的阶梯数不同,其对应的摇号中签概率不同,即为:阶梯中签率。

2021年1月1日以后的阶梯中签率对照表

累计参加

摇号次数 申请人 申请人

(持C5驾照)

阶梯数 中签率 阶梯数 中签率

1-2 阶梯数为1 A

(当期基准中签率) 阶梯数为2 2A

3-4 阶梯数为2 2A 阶梯数为3 3A

5-6 阶梯数为3 3A 阶梯数为4 4A

7-8 阶梯数为4 4A 阶梯数为5 5A

9-10 阶梯数为5 5A 阶梯数为6 6A

11-12 阶梯数为6 6A 阶梯数为7 7A

13-14 阶梯数为7 7A 阶梯数为8 8A

15-16 阶梯数为8 8A 阶梯数为9 9A

17-18 阶梯数为9 9A 阶梯数为10 10A

19-20 阶梯数为10 10A 阶梯数为11 11A

… … … … …

2020年12月31日以前的阶梯中签率对照表

累计参加

摇号次数 申请人

阶梯数 中签率

1-6 阶梯数为1 A

(当期基准中签率)

7-12 阶梯数为2 2A

13-18 阶梯数为3 3A

19-24 阶梯数为4 4A

25-30 阶梯数为5 5A

31-36 阶梯数为6 6A

37-42 阶梯数为7 7A

43-48 阶梯数为8 8A

49-54 阶梯数为9 9A

55-61 阶梯数为10 10A

62-68 阶梯数为11 11A

69-75 阶梯数为12 12A

76-7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进行摇号78次) 阶梯数为13 13A

注:2021年1月1日前后均参与摇号的申请人,根据以上两个表格,阶梯数、中签率分别求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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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摇号情况查询

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进入申请表页面,在申请表页面可查看累计参加摇号的次数,点击“摇号详情”可查看已参加摇号的期数。

(三)当期基准中签率

当期基准中签率=当期个人普通指标配额总数/(阶梯数为1的人数×1+阶梯数为2的人数×2+阶梯数为3的人数×3+……)

阶梯数为1的申请人,其中签率是当期基准中签率,摇号池中,该申请人的申请编码仅对应1个摇号基数序号。

阶梯数为2或2以上的申请人,其中签率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或多倍),摇号池中,该申请人的申请编码对应2个(或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申请编码即中签。

注1:摇号程序保证每个申请编码对应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

注2: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结果公示功能区点击“普通指标摇号池编码公布”,查看每期申请编码对应的摇号基数序号。

(四)摇号基数序号

摇号基数序号是摇号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由工作人员按规则为审核通过的申请编码分配的序号,形成摇号池数据库文件,并刻盘封存,将参与26日的摇号。

具体分配规则:首先,将当期所有审核通过的申请编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分配序号;然后,第二阶梯及以上的申请编码继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一次序号;再然后,第三阶梯及以上的申请编码继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一次序号;以此类推。

当期摇号基数序号总数=阶梯数为1的人数×1+阶梯数为2的人数×2+阶梯数为3的人数×3+……

(五)阶梯中签率的实现

摇号程序从当期所有摇号基数序号中随机抽取中签者,高阶梯的申请编码对应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因此,其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多倍。摇号程序确保高阶梯申请编码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申请编码(对应的申请人)即中签。

(六)摇号过程的三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是指:申请编码的产生是随机的。申请编码共13位,前4位是在填报申请时由系统产生的4位随机数,申请人有三次选择机会;后9位是提交申请时,由系统按申请提交时间产生的顺序号。

第二重随机:

第二重随机是指:6位种子数的产生是随机的。6位种子数的产生按时间先后依次设置了以下随机环节:

一、摇号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10位申请人代表。

二、摇号月26日在摇号现场,首先10位申请人代表按照到场的先后顺序,依次落座在1至10号座位;由工作人员操作摇号机选取申请人代表,被抽中的申请人代表负责启动摇号机,摇号机将随机抽取摇号球,摇号球对应的数字即为随机种子数。

第三重随机:

第三重随机是指:国标“线性同余发生器”的摇号算法。该算法确保了摇号池中每个摇号基数序号的中签概率相同。经过技术方案讨论和专家论证,确定摇号算法的基础为国标《GB/T10111—2008》中的线性同余发生器。该发生器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产生随机数的方法。(参见国标GB/T10111—2008规范性附录C)。

四、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1.限制申请更新指标的情形

个人在申请更新指标时,名下有应当报废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应当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先行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手续。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发生变更,应当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本市公安机关交通

二手小客车交易条例

天津目前对汽车上牌是限制的,限牌,现行。想买车需要先取得车牌,可以通过摇号和竞价购得。指标就是号牌。

《天津市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并于2014年7月17日首次在空港二手车市场试发放。

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

配置

全市:按存量二手车备案总量的60%配发。

交易市场:按照市场内备案总量的60%配发。

10%作为机动周转指标,由交易市场调剂使用。

50%用于二手车经营企业指标配置。

名词

二手车周转指标是指在小客车限购政策下,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经营企业购买二手小客车完成机动车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

用法

消费者更新车辆时,先把自己的车过户到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周转指标下,就能腾出自己现有的指标去买车。

作用

相当于二手车的临时牌照,使二手车商在没有找到下家的情况下,也能收购二手车并完成过户手续,以保证原车主第一时间取得更新指标。

规定

二手车经营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小客车后,机动车应在经营场所静态存放,不得上路行驶。确需上道路行驶时,需由二手车经营企业申请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限牌后,本市二手车市场进入交易冰冻期。昨天,全国首创的二手车周转指标在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首发,首个周转指标牌照津BBA001正式亮相,开创了全国限牌城市二手车经营行业的先河。所谓周转指标相当于二手车买卖过渡中的临时牌照,使二手车商在没有找到下家的情况下,也能收购二手车并完成过户手续,以保证原车主第一时间取得更新指标。今后,消费者更新车辆时可以先把自己的车过户到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周转指标下,腾出自己现有的指标去买车,操作方便快捷。

根据《天津市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周转指标初次配置按照存量二手车备案总量的60%配发。交易市场周转指标按照市场内备案总量的60%配发。其中,备案总量的50%作为周转指标,用于二手车经营企业指标配置。备案总量的10%作为机动周转指标,由交易市场根据二手车经营企业周转指标使用效率和实际需要统一调配或临时调剂使用。交易市场为二手车经营企业配置周转指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二手车经营企业与交易市场签订协议有效期结束后,需要变更交易市场时,该企业的周转指标转入新签约交易市场。

根据规定,二手车经营企业收购小客车时,使用周转指标完成转移登记后,机动车应在经营场所静态存放,不得上路行驶。机动车因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情形确需上道路行驶时,二手车经营企业应向交易市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待交易机动车每年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3次。二手车经营企业50%以上的周转指标登记的待交易机动车,12个月没有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交易市场不得为二手车经营企业配置机动周转指标。

怎么申请或更新购车指标

二手小客车交易条例

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章周转指标的使用

第九条 二手车流通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二手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登记事项,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但不制作、不核发号牌。

第十条 二手车流通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的二手小客车完成转移登记后,交易市场内的驻场企业须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存放在交易市场内,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须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存放在其固定停车场内,不得上路行驶。交易市场应加强驻场企业的车辆出入管理,行业协会应监督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加强车辆出入管理,严控待交易二手小客车驶出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 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完成交易后不产生更新指标。相关车辆办理完成转移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二手车流通企业因注销、变更经营范围等原因不再从事二手车经营的,应当提前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处置完毕。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周转指标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和租赁周转指标。对擅自买卖、租赁周转指标的,不再受理相关企业的周转指标申请;涉及违法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公安、司法机关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借用周转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周转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

对虚报企业停车场地信息、驾驶待交易二手小客车违反交通法规上路,一年内暂停受理周转指标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市保险公司或保险拍卖公司需要申请使用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的,参照管理办法中对交易市场以外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的管理要求,向本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试行。

1.限制申请更新指标的情形。

个人在申请更新指标时,名下有应当报废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应当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先行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手续。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发生变更,应当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小客车,不予受理更新指标申请。

2.更新指标申请数量的说明。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于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后,需要新购置小客车的,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但是,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申请取得相应的更新指标。

3.更新指标申请时限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以前,个人未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并取得更新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2021年1月1日以后,个人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

4.更新指标申请的填报、审核说明。

个人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个人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个人已死亡的,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更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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