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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市里买二手车回县里落户,二手车落户在市里还是县里
tamoadmin 2024-07-24 人已围观
简介1.在乌市买的二手车回四川过户需要那些手续以成都市为例,二手车落户流程及所需手续如下:一、车管所办理流程1、各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查验车辆;2、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3、对需要选号的进行选号;4、缴费;5、领取牌证。二、办事所需资料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2、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号牌;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7、属于
1.在乌市买的二手车回四川过户需要那些手续
以成都市为例,二手车落户流程及所需手续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各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查验车辆;
2、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3、对需要选号的进行选号;
4、缴费;
5、领取牌证。
二、办事所需资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
2、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8、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10、若提交的资料第8项已实现与公安部门联网核查的,可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中规定:
第四条?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
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第七条? 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成都-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内)
在乌市买的二手车回四川过户需要那些手续
二手车落户到本地的流程如下:
一:首先确定转入地是否可以接受(一般2.3线城市都没问题)。这些城市国二,国三排放都是可以迁入落户当地。
机动车所有人持登记证书及环保窗口出具的“外地转入济南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通知单”,到具有尾气检测功能的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尾气。检测合格后回到环保窗口签字并开车进入预检区。
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并到查验区办公室校对车辆档案,然后领取检验流水号。
在转出地车管所办理正常过户手续(如果谈的是包过户的话,由原车主帮你办理,找一家做二手车的公司开一张交易)。
三:车辆进入查验区,等待查验机动车。
检验员使用PDA查验设备查验,如果没有查出问题,直接进入第下一步审核。如果存在问题,则会出具退办单,告知申请人退办原因;或者是启动“黑名单”系统;或者是启动嫌疑车辆调查程序。
缴纳上牌费(小型车115元),等待牌照制作及行驶证制作,完成后拿着你的号牌挂在你的车上即大功告成。
四:等待检验员把资料核实签名,然后领取排队号码到大厅排队进行迁入。
工作人员会进行资料录入以及归档,完成后即可进行选牌号的流程了,广州在8月8日刚开始实行50选1,而全国范围内已经有部分城市率先执行,后续也将全面执行。也可自编号牌,但也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不能随意组合。车牌选定后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寄到家里。
二手车迁入上牌并不麻烦,自己完全可以独自完成,只要你事先准备好资料即可,无需去找黄牛花冤枉钱。如果你真的没有时间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在广州,车主本人也必须和代办人同时到车管所签署委托书,方可由代办人完成上述办理流程,所以你还是要跑一趟车管所,还不如亲力亲为自己完成。这里虽然说的是广州,但其他城市也大同小异。
当事人需要在乌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再到四川办理落户上牌手续。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
由买卖双方持有各自和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咨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